作者: Herseth (Memento) 看板: Teacher
標題: [請益] 私立學校違約問題
時間: Sun May 27 16:39:00 2012

板上的老師們

幫朋友問個問題

他的狀況是這樣 他先前已經錄取了一間私立學校A

也先簽約接了聘書(聘期是今年8/1生效)

簽聘的時候沒有繳交任何畢業證書等證件

但A校有跟他簽了一張切結書

切結書上載明若在8/1時沒有到任的話必須賠償十萬元

但後來朋友又錄取了另一間私立學校B

朋友比較想去B學校


在網路上爬文遇到這種情況通常是考上公立學校 必須要拿到離職證明

但我朋友的狀況是要到另一間私校報到 也不需要離職證明這個東西

有可能不賠那十萬元嗎?

這樣的切結書有法律上的效力嗎?

想請問大家這樣的狀況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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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8.241
Herseth:轉錄至看板 studyteacher 05/27 16:40
pokit :B校不需要 但A校可以根據契約告你違約 05/27 17:07
pokit :是可以打官司,因為違約賠償可以法院判,不用照契約 05/27 17:08
danieljaw :為了公立放棄私立比較合理吧 05/27 19:04
YOPOYOPO :如果已經白紙黑字簽了切結書,就要按照上面罰則走 05/27 21:16
plancklin :請查判決書 字號 98 竹北勞簡 1 05/27 22:27
Amocake :請法院裁定就好了,這不就是法院的功能嗎? 05/28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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