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阻礙兩岸交流真是個什麼都能用的理由
時間: Mon May 28 01:01:50 2012

對持F1簽證的國際學生而言,校內打工可說是最便利的打工方式,因為根據美國移民法規,F1簽證學生在學期內可以不經核准每週在校內打工20小時,不過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

首次以學生身分入境的F1國際學生,在正式課程開始前,校內打工時間不能超過30天,在SEVIS系統內的轉學學生,只能在擁有該學生SEVIS系統紀錄管轄權的學校內打工。
限制在學期期間內,校內打工每週不能超過20小時,暑期及假期期間可達40小時。
所有校內打工都必須和學生教育課程有關。
校內打工的地點必須在校內,到校外的工作地點必須是學校所建立與該課程有關的計畫。
校內工作必須是學校裡面或學校相關單位提供的工作,校外包商所提供的服務必須是和學生活動有關才可以被視為校內工作。最常見的校內工作是助教,包括TA ( Teaching Assistant)或RA ( Research Assistant),這類的助教工作通常被認為是學生接受教育的一部份。
而美國移民律師Ronald Klasko在2005年國際教育人員協會(NAFSA)西雅圖年會上,針對F1簽證校內打工一些疑義,提出他的實務見解:

在學校宿舍內經營網路商店不被視為校內打工,因為雖然打工地點在「校園」內,但因為所提供並非與課程有關活動,且屬於自我僱用(Self employment)行為。
F1簽證學生可否投資企業,法規並無限制,但若在所投資的公司工作則違反規定。
F1簽證學生可否上網拍賣物品,如果是自己購買後不想使用或舊品並沒有限制,但如果自己製造或購買大量物品以出售為目的,則不在許可範圍。
如果F1簽證學生打工工作是在學校內擔任藥廠的新藥實驗者或展覽模特兒等,仍不算校內打工。
F1簽證學生可否只為工作經驗,不收取酬進行勞校外打工。雖然不收酬勞看似沒有僱用問題,但在實務上已有多家廠商因此被勞工局處罰。


http://student.tnua.edu.tw/~career/04abroad_5_200511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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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簽証

只能在校內打工., 蟹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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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派名言截錄
1.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只有殺光所有主張轉型正
......:義之人 外省族群才能免於全部屠殺
2.
若問我,馬英九執政 我願意挺中華民國,若DPP執政 我去當第五縱隊+解放軍內應+嚮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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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9.22
schooldance:可否借轉八卦板? 05/28 01:08
schooldance:喔,有原文網址喔,感謝~ 05/28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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