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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dkidy (以領養代替購買^^") 看板: Teacher
標題: Re: [請益] 12年國教下教師管教程序應注意的原則?
時間: Mon Jun 25 21:12: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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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1.238.60
iamiam :大事小事我都請學生寫事件單,說明處理處理經過 06/25 19:25
iamiam :只要是初犯就會在單子上告知家長"念其初犯暫不以校規 06/25 19:26
iamiam :處分,日後再犯則按校規"並請家長簽名 06/25 19:26

我不建議這樣,我建議是先請學生寫行為敘述表,並聯絡家長,然後跟家長、學生約束
這次的犯行敘述表以及"懲處"因為是初犯,老師願意給你機會,但是絕對不是不處分,
(敘述表記得一定要讓家長簽名確認,再多打一次電話跟家長溝通)
一切端看接下來的表現,如無改善,表示連機會都不珍惜,那就兩次一併處理 ...
如果之後多久時間(ex.一學期或是一學年)如果都沒有再"犯錯",表示學生是真心悔改
那懲處就這樣讓他默默的押著直到畢業就好

絕對沒有因為是"初犯"就原諒這回事 ... 孩子很會抓你的語病
國文作業不寫是初犯,美術作品也是美術課的初犯
只要你被他抓到一次 "老師不是說初犯會原諒我" 會沒完沒了
而且犯錯就是犯錯,絕對沒有初犯就算了這回事
原不原諒你是看你"接下來的表現"

這樣一來也給了機會,二來你也站得住腳,
三來多了一個可以提醒學生不能犯錯的負增強

重重拿起一定要,至於要怎麼放下 要看學生表現

liway :謝謝老師的分享,但我們都做了之後,家長只要說要找誰 06/25 19:42
lazykoalayui:我也是這樣處理 但我想 不明理的家長是不管你原諒 06/25 19:42
liway :是不是就得退讓? 06/25 19:42
lazykoalayui:他小孩幾次 他只會記得你記了小孩過 很糟的環境 心寒 06/25 19:44
lazykoalayui:如果很嚴重 當然不能退 但也要看學校挺不挺 06/25 19:45
lazykoalayui:有些事很嚴重的 議員也不見得會把它搓湯圓搓掉 06/25 19:46
liway :各位老師我想請問,如果犯行重大的錯你們也會先給機會 06/25 19:50
liway :不會馬上記嗎?還有任課老師很多罰寫遲遲不交就記的 06/25 19:51
liway :到時候家長大概也是跟導師跳,所以我們只好壓下來? 06/25 19:51
liway :還有如果是違反班規(都是小問題,愛講話,服儀之類的) 06/25 19:52
liway :記過的裁量又該怎麼規定比較好?我想班親會要重新宣布 06/25 19:53
liway :了,以免升上國二爭議一堆 06/25 19:53
vince02 :只要校規上有寫 又履犯的 就記 06/25 20:38
wildkidy :... 校規到底是要來規範孩子還是要用來為難老師? 06/25 20:43

任課老師那邊也需要溝通,可以跟任課老師說請任課老師將懲處孩子這件事交給你
壞人讓你來當,但是一定要可以給任課老師交待&台階下 ...
就算是你幫孩子擋下來懲處,也儘量做球給任課老師,改善衝突
(做球說 某某老師覺得你最近表現比較好願意給你機會{想辦法挖出一件好事當作楔子},
但是老師我覺得校規是校規,不能輕易改變,某某老師拜託我說在給你機會,
那我給他面子,也相信你會珍惜這次機會,你會嗎?可以做到嗎?
老師們相信你做得到,那你呢?老師很看好你喔∼)

導師一定是比較累的&比較惹孩子嫌 ... 但是要扛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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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78.197
joctc :既然有心當個好老師,就要體認到,我們是來讓孩子更 06/25 21:31
joctc :好的,不是要來受歡迎的,就算會被怨恨被嫌棄,還是 06/25 21:31
joctc :要莫忘初衷,有些孩子除了我們就沒有別人了... 06/25 21:32
wildkidy :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06/25 22:13
wildkidy :這句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說的 與大家分享 06/25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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